近日,湖南省吉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冯先生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节目组反映:公司于2017年承接了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大楼建设项目,该工程2019年便正式完工并投入使用,然而时至今日项目仍有三分之二的工程款迟迟没有拨付到位。
据冯先生介绍,工程款长期拖欠无果后,他们公司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下,双方于2022年2月正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协议条款清晰约定:涉事单位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结清全部剩余工程欠款。如今还款期限早已届满,双方白纸黑字敲定的还款承诺却依旧没有兑现。冯先生希望《为民热线》节目进行协调解决。
负责人称已将问题上报,将分批化债
节目播出后,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高度重视,分管综合工作的罗永波副主任主动联系记者,就工程款拖欠一事作出及时回应。
罗副主任解释,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属于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案涉工程合同由改革前的原单位签订。机构整合之后,现有单位依法承继了全部债权债务。加之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自主经营收入,所有经费完全依靠财政统一拨款,资金拨付存在一定流程限制。
目前该中心已经将欠款兑付难题正式上报永州市政府,希望通过市级财政统一化债计划,分批次结清拖欠工程款。
罗副主任:“我们是公益一类单位,没有其它收入,只能靠财政拨款。所有费用除了用于正常保障运转,其它能结余的款项都用于支付欠款。我们已经将情况上报,接下来会分批次化债。我们也会积极和市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将问题解决。”
记者有话说:新官要理旧账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变更等为由违约毁约;对历史遗留的政策承诺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对历史形成的无分歧拖欠账款和经过司法裁判无异议的账款,应当制定偿还计划并严格执行,同级、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回顾本次事件,双方债务承继关系清晰明确,法院见证签订的和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还款时间、还款金额均无任何争议。机构改革、单位公益属性、财政拨款流程滞后,都不能成为拖欠企业工程款的借口。
我们希望永州市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明确具体还款时间表,尽快兑现还款承诺,给企业一个及时、负责任的答复。
《为民热线》节目组将会持续追踪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