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强制取缔拆除14家非法企业
(更新:2017-11-12 来源:蓝山新闻网)
红网蓝山县分站11月11日讯(通讯员 吕寅赫) 11月7日至9日,县安监、环保、检察、国土、林业、水利、国网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南平街道和太平圩镇辖区内的14家非法企业进行强制拆除。副县长李鑫现场指导工作。
位于南平街道溪林村的江口和井湾村井湾造纸厂均未办理任何手续,其生产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农田,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执法部门及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期限期自行拆除厂房和生产设备,但仍未自行拆除。执法人员通过对违法企业进行断电后,在确保厂房内无人员后,采用大型挖掘机对厂房和生产设备进行强制拆除。
联合执法期间,执法人员对南平街道和太平圩镇辖区内的电子垃圾焚烧厂、雷海龙塑料颗粒厂等14家非法企业,按照不留作坊员工、不留生产设备、不留电源设施、不留工棚厂房“四不留”标准进行强制拆除,严防非法企业死灰复燃,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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