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追缴“雁过拔毛”式腐败资金73万元
(更新:2017-09-18 来源:宁远新闻网)
“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欧阳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群众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过程中,向建房户索取财物15395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我县通报了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发出了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以县乡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为主要内容,严肃查处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农业、民政、住建、扶贫移民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县抽调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4个专项整治督察组,对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近三年来项目资金的来源、分配、金额、验收、结账的全过程进行比对分析宏观摸排问题,重点核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
对群众反映和摸排到的问题线索,设置专门的问题线索处置平台,进行台账化管理,实行责任统一捆绑、线索统一交办、进度统一通报。同时,实行快查快办快结机制,违纪问题一经查实,随即在宁远广播电视台、宁远廉政网等媒体进行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今年1-8月,我县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595条,立案50起,处理处分94人,追缴违纪资金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