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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卫计委通报3起违纪典型案例

(更新:2017-08-31 来源:永州廉政网)


近日,东安县卫计委通报了3起违纪典型案件:
1、芦洪市镇卫生院门诊医生黄景魁交通肇事问题。2016年4月9日芦洪市镇卫生院黄景魁驾驶自家小车行驶到东芦线芦洪市镇大枧塘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急忙往右打方向盘,撞到了王自忠骑的两轮摩托车,导致王自忠当场死亡。事后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东公交认字[2016]第083号)认定黄景魁负这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不负责任。县公安局分别对黄景魁进行了刑事拘留和逮捕。事后黄景魁跟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死者家属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县人民检察院也没有再起诉黄景魁。2017年6月20日县卫计委给予黄景魁行政记过处分。
2、石期市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医生唐培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15年3月3日,与她人借贷后没有及时偿还导致债权债务纠纷,被上诉到法院判决,法院于2015年10月13日判决唐培策于10日付清所借贷款,唐培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没有按时付清所借贷款,2016年10月10日县公安局以唐培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给予了其刑事拘留10天的处罚。鉴于唐培策的行为,县卫计委给予唐培策行政警告处分。
3、石期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唐玉君违反工作纪律,组织救灾不力问题。2017年7月1日,因暴雨导致石期市镇出现洪涝灾害,唐玉君做为石期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对出现洪涝灾害的预判不到位,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及时购进足够数量用于灾后消毒的药水,洪水过后因本院消毒药水储备不充足的情况下,组织本院职工对当地被洪水淹过的民主路和胜利路居民生活区消毒时导致消毒不彻底,也没有及时对当地的居民做好解释和沟通,部分居民认为医院在消毒过程中存在走过场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唐玉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卫计委给予唐玉君行政警告处分。(郑重、周顺祥、张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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