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3干部工作日中餐饮酒被追责
(更新:2017-07-05 来源:永州廉政网)
近期,蓝山县纪委查处了一起工作日中餐饮酒的问题。
2017年3月3日(星期五),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范松遒、塔峰镇政府正科级干部雷衍宗和原县经信委副主任刘群峰三人到雷某家吃中饭。席间,范松遒、雷衍宗和刘群峰三人均喝了酒。
在省、市、县纪委三令五申禁止公职人员工作日中餐饮酒的情况下,范松遒、雷衍宗、刘群峰三人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造成了不良影响。蓝山县纪委决定对范松遒、雷衍宗和刘群峰中餐饮酒的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范松遒、雷衍宗进行诫勉谈话。(蓝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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