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三男子伪造交通事故骗保获刑罚
(更新:2017-05-25 来源:蓝山新闻网)
红网蓝山县分站5月25日讯(通讯员 李守成)近日,蓝山法院依法审理了被告人谢某、李某、王某三人犯保险诈骗罪一案,分别判处一至两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6年5月15日晚22时许,谢某向李某借奔驰牌轿车前往蓝山县火市乡雷家岭村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毁价值达十多万元,因为自己承担不起修车费用,谢某便起歪念,打起保险公司的主意,提出制造一起假的交通事故,利用自己的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蓝山县分公司购买的第三方责任保险来赔付奔驰牌轿车车辆修理费用,李某、王某出于兄弟之情便答应一起配合,第二天三人便在蓝山县塔峰镇龙溪小学往早禾村马路伪造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并向蓝山县交警大队报警确认事故责任和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蓝山县分公司保险报案,保险公司理赔员发现该保险理赔案存在诸多疑点,并告知谢某等人,但谢某等人依然多次到该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并语言威胁恐吓理赔员。公安机关介入侦查,三人合伙骗取保险理赔才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