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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政协关于李恺、万汝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永州新闻网12-2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恺、万汝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经2019年12月27日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提名,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协商决定:

李恺同志任永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万汝青同志任永州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永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唐海涛同志任永州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陈少勇同志任永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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