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监察委挂牌亮剑拍掉六只“苍蝇”
(更新:2018-01-03 来源:宁远新闻网)
近日,宁远县纪委监察委召开班子会议,决定对太平镇岭头源完小职工黎某进行政务立案,同时对东溪街道柳塘村党支部书记樊某、文庙街道新车村党员欧某等党员干部立案审查,亮出了县监察委成立后的反腐“第一剑”,一举击落了6只“苍蝇”。
2017年年初,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太平镇社会救助和劳动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单某违纪案过程中,发现该镇岭头源完小食堂职工黎某与单武共谋利用妙端井村两名低保户的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线索。但黎某既不是党员,也不是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对其无法进行处理。2017年12月28日,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立即组织力量对黎某的错误事实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初步核实报告。2017年12月29日上午,县监察委召开会议,决定对黎某进行立案,将这只游走于法网外多日的“苍蝇”绳之以法。
据悉,县监察委成立后与县纪委合署办公,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和处置三项职责,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效破解对部分非党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困局”,发挥“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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