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依法查处一起燃放烟花爆竹案
(更新:2017-12-15 来源:蓝山新闻网)
红网蓝山县分站12月15日讯(通讯员 彭庆) 12月15日,我县依法处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依法对涉案人员李某被处以拘留5天。
据了解,塔峰镇和平村村民李某父亲过世,12月11日上午,县禁燃办派工作组上门送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书。为办白喜事,当天下午,李某仍不听劝阻执意在家门口及沿街一带燃放爆竹,经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取证,李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蓝山县县城主城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依法对李某做出了相应的处罚。经过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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