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东台市广播电视台新台标征集启事(10月20日)
为更好地展现东台市广播电视台的新形象,提高县级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我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东台市电视台新台标设计方案,具体如下:
一、设计要求
1、新台标能够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反映东台市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
2、新台标力求构思新颖、个性鲜明、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3、新台标设计既要适用电视荧屏标识,又要适用广播电视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其他电视衍生产品的标识。
4、作品必须原创,凡有设计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责任。
5、作品不得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6、与其他电视台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应提供打印版、可修改的电子版和JPG图片版三种形式。图案规格:不小于10cm×10cm,分辨率不低于300线,以A4纸绘制或打印;电子版彩色图稿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单色图稿,一律使用灰色,图稿无需装裱。
2、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A4纸统一打印,文字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应征作品的图稿和文案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4、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三、评选与奖励
1、本台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台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五件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将在网上公示,并在东台广电微信公众号采取投票方式接受社会监评。
3、在综合评比的基础上,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件中标作品,给予1万元奖励,其余入围作品各奖3000元,所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均由获得者承担。
4、东台市广播电视台将与中标作品的作者签署《台标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台标及其衍生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东台市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东台市广播电视台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
5、本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台市广播电视台所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四、征集时间
2017年 9月10日至2017年10月20日。
五、作品投递
地址:东台市金海中路35号广电大厦东台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收(来稿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字样)
邮编:224200
联系人:杨亚松
联系电话:0515-85213587(办) 15851020568
投稿邮箱:dtgdt32100@126.com
东台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