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从来没有认为有任何廉耻、羞耻之心,不是想着如何去改变社会,而是通过改变自己,成为不平等的获益者,这正是社会教育的失败之处。
文/毛瑞福
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翻了腐败、无能的国民党政府,建立了新中国。新就新在建立新制度,新制度就是更加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此,从政治法律层面上讲,人人都平等了,都是国家的主人,干部则是人民的公仆。
实践和经验告诉我们,平等光有政治层面是不够的,要落地,必须要有政策层面的配套。那么,如何在政策层面上实现呢?马克思认为,是私有制导致社会不平等,根源在私有制。在这一点上,与卢梭的观点是一致的,卢梭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中说道“从一个需要别人帮助之时起,从他感到一个人拥有两个人的食物是有好处时起,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就不存在,私有财产的观念便开始形成”。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是什么?卢梭认为是人类社会产生的私有制导致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产生。中国遵照伟大导师的指引,学习借鉴苏联模式,选择了公有制这一药方,试图以公有制为基础,以达到社会更加平等之理想。
平等的前提和基础,我们没有真正领悟。平等的前提,是人人都是一个独立的自我,我是我,我是唯一的我,我有我的思想,我有我的信仰,我有我的权利,我是我自己唯一的主人,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独立的主人与主人之间,才有平等可言。
而在计划经济年代,意识形态挂帅,全国人的思想只是一个人的思想,我非我,没有任何可独立的自我,没有自我空间,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空间,被完全挤压、挤兑,连个人的尊严和隐私都没有,我只是在政治口号的集中下进行政治斗争的活的工具而已,作为工具的我,如何产生平等,有何平等可言。这才当年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改革开放真是一场伟大的变革,中国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时至今日,我们每一个真正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发自内心地说,我们的国家从总体上来看,在政治上是越来越开明,经济上欣欣向荣,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整体社会是越来越公平,或者说,是朝着越来越公平的方向在发展,人们可以自由流动,自主创业,更加大胆地发表自己对社会建设的看法,这是事实。
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全体人民整体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当今天的中国拥有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物质财富时,人们却发现自己的内心充满焦虑和压抑,整个社会似乎变得越来越分裂,越来越自私和不负责任。随着国家日益富裕,幸福感并未随之上升。在物质富裕的今天,我们才真正体会到,真正要紧的不是一个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而是与他人比较时他所处的相对位置。是比别人强,还是比别人差,也就是你所处的社会层次。
正如马歇尔·萨林斯在《石器时代经济学》中所说的“贫困不是所拥有的财富少,也不是捉襟见肘,它首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贫困是一种社会地位……它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公正。”所以,发展国家中的问题不是由于发展不够引起的,而是由于内部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差异过大引起的,起作用的是人们在一个国家中相对于其他人的位置。在收入差距较大的地方,社会距离也较大,社会等级更加严重,即一个社会中某个问题的社会梯度越陡峭,这个社会的不平等程度也越高。也即收入不平等程度反映了社会的等级程度。因为经济关系体系本质就是社会关系体系。政治关系上不平等,最终体现和反映在经济关系的不平等。这种经济关系的不平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财富上的原始差异逐渐演化出在着装、审美情趣、教育、自我意识及所有其他等级标志物方面的差异。物质差异产生了社会等级差异,这种不平等是社会分化的表现。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仅影响到他们的自我感觉,而且也影响到家人和朋友对他的看法。社会地位是最明显的高人一等或低人一等的标志,社会发展被广泛地视为按照能力选拔人才的过程。
严重的不平等状况似乎通过增加社会地位的重要性导致人们对社会评价产业焦虑。在较平等的状况下,基于共同的人性,人们接受彼此的平等状态,但随着社会地位差距的扩大,人们彼此之间的相互评价变得更加重要。人们趋向于把社会地位看成是个人人格的一个更重要的特点。在陌生人中,这一点常常会成为主要特点。正如19世纪的美国哲学家拉尔夫·瓦尔多·爱默森所说:“十分确切的是,每个人的眼睛都会流露出他在广大的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人们时刻都在试图读懂它。”
随着不平等状况的加剧,一些人似乎成为了社会的主宰,另一些人则似乎变得无足挂齿。此时,一个人的地位就变得尤为重要,不平等的加剧常常伴随着更加激烈的地位竞争和更高水平的地位焦虑感。
不平等是强大的社会分裂因素。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共鸣只产生于被当成同类的人群中。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彼此之间的认同在不同的阶级中是不存在的”。托克维尔认为,歧视是“一种想象出来的不平等”,随之而来的是“由财富和法律制造的真正的不平等”。
马克兰大学的政治学家埃里克·尤斯拉纳(Eric uslaner)在他的著作《信任的道德基础》(The Moral Foundation Of Trust)中认为,是不平等影响到信任,而不是相反,“信任不可能在不平等的世界中繁荣发展。”随着不平等程度的提高,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冷漠,互动关系减少,人们不得不自我防卫,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因此不可避免地,信任随之减少。不信任与不平等之间相互促进,正如托克维尔所说,人们与非同一阶层的人共鸣减少,物质差异使人们在社会中发生分裂。
社会痛苦的核心是遭到拒绝。不公正、不平等和拒绝合作,对社会融入的排斥。当人们感到被拒绝、羞辱,或感到丢了面子时,社会痛苦有时候还会引起暴力反应。以不平等、低人一等和社会排斥为基础的社会结果会引发大量社会痛苦。“社会地位阶层如同动物中的排名系统和啄食次序,主要是由权力和政治秩序、获得资源的特权等决定的,完全不在乎他人的需求。在最赤裸裸的动物方式中,最弱者最后进食。”
今天中国碰到的社会问题,就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不平等的痛苦。客观地说,人类社会的前进和发展都是伴随者痛苦成长的,都要付出代价。而不平等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可以改变不平等的一些现状,减轻不平等的程度,减少不平等的事情,但是无法消灭不平等。对待平等问题,我们要更多地采用实用主义,而不是理想主义。
采用现实主义的态度,从所处的发展阶段,理性看待今天社会的平等问题,我认为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何为平等,重要的是机会平等,也即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他们自己的能力和勤劳工作来为自己实现更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人最痛苦的,莫过于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济于事。理想的状态是,一个人的命运应该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所谓自己的手里,就是做好自己能做的事,如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就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第二,社会不平等加剧不是由于中国搞市场经济,或者说,推动社会不平等加剧的不是市场力量。保罗·克鲁格曼在研究美国不平等状况加剧的原因进行分析后说,传统的解释是,美国不平等状况加剧是受对技术劳动力不断增长的需求所推动的,主要是信息技术推广的产物,是诸如纺织品一类廉价商品的进口取代了低技能劳动力的结果。但他不赞成这种解释,计量经济学的研究表明,这只是原因的一小部分。他还指出,这些因素无法解释上层人士(如首席执行官们)失去控制的高收入现象—而这正是不平等情况加剧的主要特点之一。克鲁格曼还指出,虽然这些因素在所有富裕国家都在起作用,但只有部分富裕国家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在上世纪80至90年代初不平等状况没有加剧的国家包括加拿大、法国、日本、荷兰、芬兰和瑞士。
克鲁格曼指出,推动不平等加剧的不是市场力量,而是“机构标准和政治力量的改变”。从中国的国情看,政治意愿是决定不平等状况的第一位因素。无论是国有垄断行业高收入引发的不公平,还是农民工难以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还是体制内用人上的不公平,还是对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福利支出力度强弱,以及以考核为指挥棒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公平、不公正竞争的引导,无不与政治意愿密切相关。
所以说,是政治意愿而不是由于市场的力量导致不公平,这一点尤其重要。
第三,更大的平等是建立良好社会关系的基础,朝社会更加公平的方向前进必须明确,并持之以恒以更加公平的社会政策推动之,而且要更大、更深地植根于社会结构中。
不平等的产生是全方位的,所以,根治不平等也必须植根于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之中。政治民主,话语权的平等,由政治意愿引发的不平等,造成的制度的不平等,是不公正的制度腐蚀了本该可以更加平等的社会。卢梭相信,“我们有理由认为,社会制度是由那些可以从制度中获益的人发明的,而不是受那些受制度之害的人发明的。”“除了强者的法律以外,也不可能有其他的法律。”“尽管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感到一种政治制度的好处,但他们没有足够的经验觉察其中的危害;而能预料到其中弊端的,恰是哪些想利用这些弊端谋取好处的人。就是那些明智的人也认为必须牺牲一部分自由,才能保证另一部分自由;这种情况,与一个伤员为了保命便只好截掉一只胳膊一样的”。“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应该是这样起源的。他们给弱者戴上新的镣铐,使富人获得了新的权力……”。
不平等是一种机制,一种体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要改变它,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在起作用,需要一个过程来准备相应的条件。由于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现实中,虽然对不平等有这样那样的不满,但又不得不服从于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机制,在体制面前,每个人都感到自己很缈小,你根本无法改变它,你就只有服从它,即卢梭所说的“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中”。
让政治意愿起作用,必须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现,真正让人民作主,建人民满意家园,那么,正如理查德·提特姆斯所说的:“如果群众的合作被认为是最基本的需要,那么就必须降低不平等状况,金字塔式的社会等级必须被夷平。”
要让人与人平等起来,不仅人人都要成为政治主人,也要在经济领域引入更多民主精神,成为经济主人,而不是理查德·威尔金森和凯特皮克特在《不平等的痛苦》中所说的“这种人分三六九等的等级制度使得员工们不是作为一个团体的一部分行动,而是被当作一种财富,当成被他人的金钱集合到一起去赚取回报的工具”。
第四,真正的平等,不可能来自于怜悯和赐舍,必须来自于个人自身的强大,强大的最好的途径在于良好的教育。必须改革教育的方式和内容,还教育最基本的公共性,教育的公共性在于将人培养成为有社会意义有责任感和有公共道德的社会人。而不是知识的存储器,不是没有文化意义的没有道德概念的小人,不是精英理念下的活的工具。
国人几千年来的做人逻辑是,当他处于社会底层阶级时,他恨社会不公,但无暇于、不屑于、不愿去,当然也无能去改变产生不平等的制度和机制,而忙于自我奋斗,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古训,奋发图强,就为争取到个人的名利,占据有利的社会位置。他们“为了寻找更辛苦的工作而终日忧心忡忡,自己折磨自己,为了生活而不停地奔波,或者为了永生而放弃今生;他们憎恨大人物,可又去求大人物的恩宠;他们看不起富人,可是又去求富人的帮助;为了得到为权贵与富人效劳的机会,竟不惜一切代价去钻营;他们低三下四,去寻求那些人的保护,不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以能当奴隶为骄傲,甚至以不屑一顾的口气谈论那些没有机会与他们分享这份‘体面‘的人。”然后是功成名就,衣锦还乡,到他看到仍有许多当地当时与其出身差不多的人仍然处于原始的最底阶层,此时,他的心态不是汗顔,而是获得极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是占据有利位置后社会不平等给他带来的快感,他早已忘记自己曾经处于底层位置时的忿恨、屈辱,最终忘了社会、忘了自己。从当初值得同情的人,成长为固化利益、固化不平等的帮凶。
正如卢梭所说的,“他们的目光往下看而不往上看,认为统治别人比独立自主更可贵,因此同意戴上枷锁,以便转过身去把枷锁戴在别人身上。”这些人“看起来光荣而实际上不符合道德,看起来富于理性而实际上缺乏智慧,看起来快乐而实际上并不幸福。”( 卢梭,《论人与人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13、119、120页。)
自己从来没有认为有任何廉耻、羞耻之心,不是想着如何去改变社会,而是通过改变自己,成为不平等的获益者,这就是社会教育和做人的全部,这正是社会教育的失败之处。加强教育的另一层意义,当然在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内心的强大,才能真正拥有与雇主相对平等的对话权。没有个人受教育程度的真正提高,就连最公平的制度,也不可能赢得真正的平等。
摘自《趋归:社会主义为什么行》。东方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