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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金鸡湖人才”品牌公开征集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5月10日)

(更新:2018-04-29 来源:永州岛)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金鸡湖人才”品牌的知名度和人才政策的影响力,吸引全球精英汇聚,助推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现面向社会征集“金鸡湖人才”品牌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具体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金鸡湖人才”品牌宣传口号(中英文)及形象标识(LOGO),将作为园区人才工作宣传的主题要素,广泛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征集范围
全国所有从事广告或形象设计等相关行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征集要求
1、中英文宣传口号要求:
主题鲜明,能准确概括和反映园区对各级各类人才的吸引力,营造园区爱才、惜才、用才氛围;
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又能打动人心,让人耳目一新;
语言精炼,富有文化韵味,文字简洁、规范,便于记忆和传诵,字数在12个字以内。

2、形象标识设计要求:
辨识度高,充分体现园区地方特色和城市风貌,彰显园区对人才吸引力和精神内涵,视觉形象突出,构思寓意深刻;
应用性强,具有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便于制作应用,符合网络、纸媒、影像、文件、信笺等载体使用要求。

3、其他要求:
(1)每位创作人提交的单项作品不超过两件;
(2)每件作品应附有创意说明,如该设计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且设计不能抄袭他人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
(4)应征作品需提供电子版,形象标识统一为JPG或JPEG文件,不小于1680*1680像素。

提交方式和时间

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talent@sipac.gov.cn),在标题注明“‘金鸡湖人才’宣传口号、形象标识/作者”字样,并在邮件内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评选相关事项

1、评选程序:主办方进行初评,初评选出的作品将在“金鸡湖先锋”微信号上进行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评出的作品进行终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出大奖,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2、奖项设置:奖项以作品为单位授予,设最佳奖2名,各奖人民币10000元或等值奖品(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各1名);优秀奖10 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或等值奖品(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各5名);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3、作品权利:
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方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将该作品用于展示、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获奖作品视为受活动主办方委托制作,活动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未经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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