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商银行 承办单位: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 大赛的组委会设在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和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负责大赛方案的发布、作品征集、组织采风、评选奖励等相关事宜。 二、参赛要求 1、本届摄影大赛,全国摄影专业人士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形式风格不限,拍摄地域需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胶片数码不限、黑白彩色均可,胶片拍摄的作品需自行转为电子文件参赛; 3、参赛者须保证拥有投稿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内容不得包含任何色情、暴力、血腥、违反民族政策及其它违反我国法律或使人反感之内容,作者自行解决肖像权等法律问题,本组委会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三、投稿要求 1、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限五幅以内,组照每组4-8张,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投稿作品须有完整作品标题,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得进行装裱,违规作品将不予参加评选; 2、以往在省、自治区级以上摄影大赛中获等级奖的作品不予参评; 3、参赛者须在大赛指定的邮箱投稿参赛,投稿作品格式为标准的JPG电子文件,每幅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得低于5MB,投稿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第二届内蒙古金谷银行杯全国摄影大赛”参赛作品,同时在邮件中注明:参赛作品名称、单幅或组照、作者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编及通信地址。 四、征稿时间 本赛征稿时间为2018年4月1日—2018年10月1日,投稿时间超出将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五、投稿方式 大赛组委会投稿邮箱:2879827463@qq.com 大赛组委会投稿邮箱:1246389253@qq.com 请选择1或2邮箱投稿,不可两个邮箱兼投,违者视为违规。 六、奖项设置 金奖作品2幅 奖励8000元奖金、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银奖作品4幅 奖励5000元奖金、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铜奖作品6幅 奖励3000元奖金、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优秀作品30幅 奖励1000元奖金、证书一份; 入选作品100幅 奖励2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证书一份。 七、评选事项 1、大赛截稿后,将由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每位参赛者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得等级奖及优秀奖,入选作品数量不限; 3、获奖名单将在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及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官方网站、官方QQ群、官方微信平台中公布,同时在相关媒体发布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 八、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及获奖作品,图片版权归作者本人拥有,大赛组委会有权在本赛事的宣传推广中无偿使用,并承诺不会应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2、评选结束后,将由呼市摄影家协会联合承办单位组织颁奖,要求本地获奖及入选作者亲临现场。外地获奖作者的奖金奖品、奖杯证书将由承办单位统一按提供的通信地址邮寄给获奖作者; 3、凡参赛者视同承认接受本细则,主办单位对本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4、请认真阅读本赛事征稿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参赛,凡不符合参赛身份及投稿要求的作品,将视为放弃评选; 5、凡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及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九、组织采风 协会将组织五组采风队赴金谷银行网点进行采风创作(每组5—10位摄影家组成)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呼和浩特市摄影家协会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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