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第四届“曹禺杯” 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启事(6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提升文艺原创力,继续推进剧本创作和交易,推出精品,扶持新人,特举办第四届“曹禺杯”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稿要求
1.征集剧本类别为舞台剧本(含小戏小品)、电影剧本(含微电影)、电视剧剧本三类。
2.征集剧本题材不限,倡导当代现实生活题材的作品。作品要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创作主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歌颂中国梦想、弘扬中国力量、凝聚中国精神,体现原创精神,鼓励艺术创新,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二、征评时间
1.征稿时间:收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2.评选时间:2018年7月—8月。
3.为保证剧本征集评选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本届组委会将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遴选、初评、终评。
4.终评结束后,将对终评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奖项及扶持
1.奖项设置。在舞台剧本、电影剧本和电视剧剧本中评出优秀奖15个、提名奖20个;在小戏小品和微电影剧本中评出优秀奖10个;新人奖6个。
2.获奖剧本将获得创作扶持资金(含税)。舞台剧本、电影剧本和电视剧剧本优秀奖,每个剧本给予创作扶持资金10000元;舞台剧本、电影剧本和电视剧剧本提名奖3000元;小戏小品和微电影剧本优秀奖3000元。新人奖给予创作扶持资金5000元。
3.所有获奖剧本将会在“牛至网”(www.ovfun.com)、“搜剧网”(www.sojuw.com)上进行宣传推介,并向《剧本》《中国戏剧》《戏剧之家》等刊物推荐刊发。
4.征稿结束后,组委会将举办全国编剧创作培训班,学员为第一至四届“曹禺杯”投稿者,共推选60名参加培训班。培训班集中授课,选取投稿作品中有较大提升潜力的剧本为讲课案例,邀请国内知名编剧、理论家和评论家,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针对性剖析讲解,提升剧本质量。
5.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第四届全国剧本创作交易会,优先参加在潜江举办的全国剧本创作培训班或采风活动。
6.组委会将从获奖剧本和入围剧本中挑选100部剧本,集中向院团和全国影视制作单位推介。凡被院团、影视制作单位选用的剧本须注明“特别鸣谢湖北省潜江市曹禺剧本创作交流中心”。
四、来稿须知
1.第四届“曹禺杯”只接受电子稿件,请将投稿发送至sojuw@qq.com。请勿投递纸质稿件。
2. 投稿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第四届曹禺杯+参赛者姓名+剧本名+类别”。投稿包括以下内容:(1)《第四届“曹禺杯”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登记表》;(2)剧本正文(剧本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名字、简介等任何信息。剧本请自行合并为一个文档)。投稿时可另附:(3)作者照片;(4)作者简介(单独文档)。以上4部分内容均为单独文档,请将各部分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sojuw@qq.com。
3.剧本有多位作者,请各位作者提前沟通好,并请在“登记表”文档、“作者信息简介”文档中注明,不接受后期追加作者。
4.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但剧本务必已完稿,作品成熟,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征作品均不予参评。
五、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
2.参评作品如被认定抄袭、剽窃或著作权有争议,将取消作者参评资格。
3.多人合作作品参赛,需征得全体编剧的同意。如产生纠纷,取消其作品参选资格,并由报名参赛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组委会无关。
4.本活动由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版权代”提供版权登记、交易、金融、增值保障和服务,建议投稿作者预先联系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版权代”进行版权登记等事宜(网址:www.banquandai.cn,电话:027-87329631 )。
六、其他事项
1.获奖作品将在活动结束后编辑出版,如作者无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出版。
2.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第四届“曹禺杯”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3.第四届“曹禺杯”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组委会:0728-6239026
联系人:崔德生(15871899922) 刘云琪(15527473484)
附件:第四届“曹禺杯”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登记表
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启事、附件:
http://www.sojuw.com/uploadfile/2018/0129/20180129052035261.doc
第四届“曹禺杯”优秀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8年1月29日